主题:盐业专卖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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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无权发帖,发到这儿吧,好歹和西安有点关系。

http://view.163.com/special/reviews/salt0325.html

导语:近日,陕西户县某餐馆因从西安买盐,被当地盐务局判定为"跨区域用盐"并处以罚款,不少网友对此表示不解。实际上,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的确禁止跨区域购买经营性食盐,而中国的食盐专营制度自唐宋以来,便禁止越境贩卖食盐。
作者:王蕾

1. 由国家完全控制食盐产销,并严禁私盐的※※,起于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制度
私盐,即相对官盐而言,违反官府禁令私自生产贩售的食盐称为私盐。中国私盐产生的※※可追溯至西汉时期,自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实行食盐官卖,严禁私煮之后,"盐始有官、私之分"。原本汉初盐业开放民营,富商大贾和地方诸侯因此而财累万金,甚至威胁到了※※政权。武帝时征战频繁,国库窘迫,富商们却不愿"佐国家之急",汉武帝因此下令将盐铁经营完全收归官府,实行专卖,由官府直接组织食盐生产、运输和销售,禁止私人经营。

2.自唐安史之乱后,※※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都依赖于盐利,食盐专卖成为历代固定制度
西汉之后,食盐管制时兴时废,甚至隋唐初期有128年是完全放任盐业,且免除食盐征税。但安史之乱后,※※财政陷入困境,盐业专卖又重新开始实行,垄断而产生的盐利收入也成为※※财政收入的支柱,此后历朝历代都因此而加强盐业管制。自中唐起,盐利所得已居全国赋税之半,北宋时期,盐利占全国赋税的三分之二,到了元朝,"国家经费,盐利居十之八,而两淮盐独当天下之半"。直至明清时期,※※※※的财政收入"其半取给于盐"。※※初年,※※※甚至还以盐税收入为抵押,向列强借款。

3.官盐价高质次,百姓更愿意购买物美价廉的私盐,官府便以政令强制购买官盐
食盐专卖的弊端之一便是官盐不仅估价高,而且质量低劣。如北宋仁宗时,大臣上奏称官盐运输过程中被杂以泥砂、硝石,味道苦恶不可食,而其时刘太后回应"御膳亦多土,不可食。"可见当时连御用食盐质量都如此不堪,却仍然要价昂贵,"利有至十倍者"。同官盐相比,私盐则物美价廉,如从岭南贩至江西的私盐"纯白不杂,而卖钱二十",民众更欢迎此类私盐,造成官盐滞销,于是官府便以政令强卖于民,《宋史•食货志•盐上》记"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

4.为保证官盐收入,官府严格划定销盐区域,禁止越界买卖,反而造成边远地区私盐泛滥
唐宋起,为保证官卖收入,食盐流通被※※严格控制,严格划分销盐区域,实行销界政策,不同产区的盐限制在某一区域销售,不得逾越。如广南盐不能销于与之临近的虔州一带,因其是来自远处的淮盐销区。这种人为规定,使得交通不便偏远落后地区的民众难得食盐。宋神宗时成都府路禁止较近的东川盐进本地,组织人力去很远的解州搬运解盐,又因山路险阻而不得,民众苦无盐食。官盐短缺让边远地区的私盐运贩更加泛滥,福建西部的上四州地区,“地险山僻,民以私贩(盐)为业者,十率五、六”,即当地有五六成居民常年以贩卖私盐为生。江西、两广一带也有类似情形,甚至有整个村落的人都外出贩私。

5.历朝为打击私盐不断修订刑罚,越界私盐者可处死刑,最严时不论斤两一律判极刑
从唐中期划定销售区域开始,有度支使奏称对越界私盐者处以死刑。贞元时规定犯私盐一石以上者杖脊二寸,大和四年改为二石以上者处死。五代十国期间因时事动荡,对盐业专营更加重视,刑罚也更残酷,如后汉时全面禁止私产、私卖、私买,违者"虽丝豪滴,尽处死刑",即一斤一两也要处死,堪称中国盐禁最严酷时期。至明清时期,《户律》规定"犯私盐者,不论多少,杖一百,徒三年",另外还规定"有军器者"、"拒捕者"等加重情节。

6.自唐以后起义者多为私盐贩,黄巢、张士诚等农民起义甚至直接促使唐、元的灭亡
唐中期起盐业专营至盐价飞涨,私盐贩为了对抗官府的缉捕,开始组织武装自卫,甚至发展成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如唐末起义者多为私盐贩,著名的农民起义军首领黄巢、王仙芝都以贩卖私盐而积蓄力量,黄巢甚至一度带领起义军攻入长安。而五代十国的开国者也多是贩盐起家者,如前蜀开国君主王建、吴越王钱缪等。元末揭竿而起的张士诚和方国珍等农民起义※※也都是盐枭出身。

7.清朝允许贫民以私盐换米度日,但有官吏为缉私政绩,逼死跨境买盐的无辜贫民
清朝的《律例》针对贫民为生计所迫贩卖私盐的情况有特别规定,"若贫难军民,将私盐肩挑背负,易米度日者,不必禁捕",如允许年龄在六十以上,十五以下的老幼,或残疾、妇女等在注册之后,每日赴场买盐四十斤挑卖。但不乏有地方官吏贪图缉私政绩,将此类贫难军民当作贩私查禁,甚至加以刑讯逼供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发生。《刑案汇览》中记有嘉庆十四年《巡役逼死买邻盐人驳令拟抵》的成案,案中有孙万忠出门拾粪,顺便在章邱盐店价买官盐三斤四两带回食用,此事本"核与知系越境之盐买食应干杖责者不同,正与贫难军民将私盐肩挑背负易米度日者无异",但巡役却将之拘获送官讨赏,最后百般刁难致其自尽。
本帖最后由 pingxh06 于 2014-3-25 15: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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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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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的盐业专卖源于建国初期大面积的大脖子病(缺碘),私盐是没有加碘的,所以国家禁止,现在其实有在讨论是否必须加碘,至于专卖本早就该取消,只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还要继续专卖下去。

什么东西都不能过量,适度就好。缺点容易引起甲状疾病--甲亢。但是碘摄入过量同样也会引起甲状腺疾病
  
  同时,人体如果长期摄入溴,碘等化学物质,也会引起青春痘大冒,看看现在的孩子,消消年纪一脸豆花,更有甚者前胸后背也长满了痘痘。还有许多人更是可怜的从青春期一直长到30,40岁
  
  据新华社3月13日电,作为一位内分泌学专家,九届※※※※代表、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滕卫平针对“碘营养”问题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调研,结果证明:目前,大多数中国人不是缺碘,而是碘过量,并且由此引发甲状腺疾病增加。监测结果也同时表明,1999年※※居民尿液中的碘含量已达到306微克/升,超过了国际标准300微克/升的“警戒线”。
  
    读完这则新闻,笔者立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假如滕卫平的调研结果属实,那么,从现在起或者说从1995年※※开始普遍推广“全民食盐加碘”时起,十数亿中国人就已经在稀里糊涂中当了或正在当着食盐加碘的“实验品”!众所周知,“实验”不可以、不允许也不能够超越其特定性与未知性而在“实验”以外的特定条件下普遍适用;否则,那些在“实验”阶段还没有被发现或虽已发现但并未证明其是否符合科学规律的问题,就会因其不确定性而在进一步的普遍应用中产生一系列不可预知的结果。
  
    以食盐加碘为例。碘作为一种化学物质,是包括人在内的大多数有机体不可缺少的。然而,“不可缺少”并不就是“正在缺少”。庄稼“不可缺少”水,但并不就是它“正在缺少”水,说不定它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正被水淹得快死了呢!人也一样。即便十数亿人都真的“正在缺”碘,你也得拿出权威的科学依据啊,怎么能“说”缺就缺,不但马上就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全民食盐加碘”,而且还必须一年365天地补个不停呢?把全民都拿来当“实验品”,谁有这么大的权力?又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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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坛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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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包盐还有这么多的说道。长知道,学习了。以前只知道盐是官的,不知道有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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